关于开展“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
为了进一步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学生评教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一次“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我校2008-2009学年度担任教学任务且上课时间在30学时以上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治学严谨,学识渊博,教风端正,大胆创新,寓教于学,教书育人。
2、讲课认真,教学得法,教学效果好,受到同学一致好评。
3、尊重学生,教学相长,诲人不倦,严守教学纪律,无徇私舞弊现象。
4、举止文明,教态大方,语言优美,仪表整洁,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5、不断改革教学方法,虚心听取学生意见,无随意调课,提前下课、迟到或上课打手机者。
三、评选程序和方法:
第一阶段:提名(4月27日-5月10日)
通过各系学生会组织学生推荐的方式,在所有任课教师中确定候选人提名名单,每系限报20名,并将候选人名单于5月10日前上报院学生会。
第二阶段:评选(5月10日-5月15日)
由各院、系学生会干部组织广大学生对本院、系提出的提名名单进行投票推选,同时由教务处对其任课的教学任务书进行核对,参考督导记录进行审核,形成初选名单。于5月13日前填写《陕西中医学院“我最喜爱的教师”推荐表》(见附件1)。
由院学生会在每系抽出10名学生,及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对各系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第二次投票,评选出 “我最喜爱的教师” 30名。
学工部 教务处 团委
200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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