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学院第三届第教职工代表
大会提案征集办法
我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将于2012年4月中旬召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群策群力地共同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献计献策,将在代表中广泛开展征集提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征集提案范围
1、关于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建议方案。
2、关于强化内涵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建议方案。
3、关于坚持以学生为本,强化学生工作,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建议方案。
4、关于组成科研团队、加强学科融合和综合化,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层次,争取大项目、大成果、大平台的建议方案。
5、关于进一步搭建平台,加强对外学术交流,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建设的建议方案。
6、关于进一步提高学校声誉,扩大社会影响力的建议方案。
7、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的建议方案。
8、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水平的建议方案。
9、关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创建节约型校园及构建和谐校院的建议方案。
10、关于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建议方案。
二、提案的基本要求
1.提案应当围绕学校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发展和建设中的大事、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方面提出,应有利于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
2.教代会代表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提案的内容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提案应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代表三人以上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为第一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4.提案必须使用统一的提案纸一式二份(见附件),一事一案,字迹工整。
5.提案应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日前提出并交校工会办公室。
三、 提案立案的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立案
(1) 有关学校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上级指示精神的;
(2) 有关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校办产业等方面的;
(3) 有关加快学校发展的大政方针和影响学校全局工作的;
(4) 有关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方面的。
2.凡未立案的提案,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本人。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案。
(1) 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抵触的;
(2) 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
(3) 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4) 属于学术争论的。
陕西中医学院第三届教代会筹委会提案工作组(校工会代章)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陕西中医学院教代会代表提案表
第 号
提案人 |
|
代表团 |
|
电 话 |
|
||
附议人 |
|
|
|
|
|
||
|
|
|
|
|
|||
提 案 内 容 |
提案名 |
|
|||||
案 由 |
|
||||||
意见 及 建 议 |
|
||||||
立 案 情 况 |
签 名: 年 月 日 |
||||||
提案办理主办单位主管校领导批示及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
提案办理主办单位答复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
提案办理协办单位答复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
校领导审核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
提案反馈意见及建议(提案人填写): 签 名: 年 月 日 |
备注: |
注:用A4纸正反面打印,提案人与附议人请手写签名。
Copy Right2020 陕ICP备05001612号-1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395号 本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