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 王立英 (2012年11月18日)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大会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作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再一次与时俱进。大会全面回首近代中国波澜壮阔的历史,展望中华民族充满希望的未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的理论概括,全面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丰富内涵,提出了“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体现了我们党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大会系统总结了十六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提出了两个一定能实现的百年目标,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辉煌前景,使宏伟蓝图更加清晰具体、催人奋进,体现了我们党的远见卓识和求真务实。大会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社会建设篇章之首,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提出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战略任务,明确了“全民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的目标要求,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提高了教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大会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行了全面部署,完善了“党的五大建设”总体布局,强调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廉洁政治,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表明我们党对自身建设规律的认识和自我能力的提高达到了新的高度、新的境界。大会取得的各项成果,凝结着全党的智慧,凝聚着人民的期望,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行动纲领。大会刚刚闭幕,贵仁部长即组织报告会宣讲十八大精神,对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作出全面部署,对做好教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按照部党组安排,人事司、巡视办、纪检组监察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办法措施。下面,我结合实际讲三方面工作。 一、推进干部人事人才工作改革创新,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党的十八大对干部人事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干部工作导向方面,提出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提出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在干部制度改革方面,提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民主质量,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干部管理体制,加强和改进干部培训工作。在人才工作方面,提出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要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提出要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服务型政府,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这些要求,对做好新时期教育干部人事人才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是我们深化对人才成长规律和人力资源管理规律认识、破解干部人事工作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根本指针,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过去的一年,在部党组正确领导下,教育干部人事人才工作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但与党的十八大的要求相比,与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相比,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工作任务繁重和人员编制紧张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统筹四支队伍交流使用的政策体系还未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体制机制还未建立起来,适应协同创新的人才工作机制还待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以更大的信心和决心,采取有力措施,破解干部人事人才工作中的体制性障碍,在攻坚克难中凝聚共识,促进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和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新的历史条件下,干部人事人才工作要按照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这一中心任务,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全面统筹,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不断提高干部人事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1.以增强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为核心,深入推进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办好一所大学,领导班子是关键。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践行科学发展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高校领导干部头脑,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增强高校领导班子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二是进一步深化干部选任机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研究制定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宏观指导意见。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进一步扩大公开选拔大学校长试点范围,完善高校党委书记、校长的选拔任用机制。积极探索能上能下的有效机制,实现领导班子换届时“人员有进出、党政有交流、分工有调整”,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生机和活力。深入研究直属高校总会计师制度顶层设计,探索有效实践形式和管理体制机制。三是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年度考核、巡视监督和干部考察的结果,选拔任用高校干部。加强对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加强对高校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检查。四是进一步健全激励保障机制。积极推进直属高校主要领导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与考核结果挂钩的高校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进直属高校三级、四级职员聘任工作。做到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精神上激励、生活上关心。五是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外人士选拔工作。及时发现、储备、培养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对实践锻炼出色的干部要及时提拔使用。采用特殊举措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任用工作。 2.以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为重点,建设高素质的机关直属单位干部队伍。要以加强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建设为重点。一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积极改进和完善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两推一述”等多种竞争性选拔方式,坚持和完善副司长和副司级教育参赞竞争上岗,大力推进处长跨司局竞争性选拔,开展面向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试点。二是严把选人关口,加强队伍建设。实施公务员考录和优秀干部调任双管齐下,严把选人关口,把优秀干部选拔到机关干部队伍中来,努力改善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切实加强驻外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从部机关选派驻外干部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驻外后备干部办法。三是完善干部交流制度,搭建干部成长的“立交桥”。积极推动机关内部、机关与直属系统之间的干部轮岗交流,选派机关司局级干部和优秀处级干部到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地方任职或双向挂职锻炼。四是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加强对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选用考核和工作实绩考核,特别注重干部德的考核情况,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有效作用。五是开展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两项法规,强化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3.实施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一是充分发挥干部培训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2013-2017年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召开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会议。实施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计划,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开展对高校校级领导班子从政道德教育培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掌握党的十八大的基本内容,加深对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理解;增强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二是组织实施好部机关干部能力提升计划,进一步完善组织调训和自主选学相结合的参训机制,建立健全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三是扎实做好高校领导干部培训工作,拓展境外培训资源,积极开发高校领导干部海外进修项目,办好高校正职后备干部海外培训班,选调高校后备干部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的进修班和中青班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高校领导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建设,推行干部培训学分制管理,建立干部培训学习档案。五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积极搭建网络学习平台,开发网络培训模块和学习课件,实现教育干部全员在线培训和“菜单式”自主选学。 4.以抓住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直属高校、直属单位人事改革。按照直属高校和直属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统筹协调、分别有序地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构建坚强有力的支撑服务体系。一是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总体部署,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统筹谋划、深入研究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职能任务总体布局,推动直属事业单位的科学分类,科学确定各部门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和领导干部职数,制定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重点工作服务。二是按照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要求,加快推进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印发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出台直属高校编制核定办法、主要领导薪酬改革、职员队伍建设、实施绩效工资等配套文件,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三是以构建国家层面教育公共管理服务体系为目标,出台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全面实行公开招聘,推进全员聘用制度改革,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适时下放人事工资审批权限,进一步激发直属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中心工作服务的活力。 5.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完善教育人才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协调推进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规划纲要的整体合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积聚到科教兴国的事业上来。二是坚持育引并举,以用为本,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做好“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支持工作,积极配合中组部做好“”、“万人计划”的相关工作。三是加大人才发展政策创新力度,研究制定加强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健全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发挥作用的政策体系,推动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校人才制度优势。 二、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促进中央决策和党组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强巡视监督是保证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教育部2006年启动直属高校巡视试点,截至2012年6月,全面完成了第一轮巡视,巡视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积累了经验,促进了事业发展。巡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和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高校巡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作为党内监督的一种新尝试,总体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其工作本身还存在一些不足。对高校巡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性的认识还把握不够,巡视工作的质量和科学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巡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党内监督”、“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巡视监督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服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努力。 1.开展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专项巡视。针对当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切实加强巡视监督,用一年左右时间对75所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进行专项巡视。专项巡视以直属高校“十一五”期间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为主要内容,通过“三看三查”全面了解情况。一看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副职对科研经费管理工作重视不重视,二看学校二级单位(院、系、所、中心、研究院等)对本单位科研经费监管到位不到位,三看项目负责人执行规定和项目合同(任务书)规范不规范。一查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情况,二查学校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三查学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重大科研项目履行监管职能和科研经费过程管理情况。 通过专项巡视,从源头、制度、体制上对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促使学校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制度,切实加强监管,推动高校科研工作科学发展。 2.开展直属单位常规巡视。按照部党组对巡视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直属单位的实际情况,对10家直属单位进行巡视。直属单位巡视,主要把完成部党组交办的任务情况、服务教育改革发展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一把手权力运行情况、内部管理和规章制度建设以及廉政情况作为巡视工作重点,通过巡视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服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 3.开展驻外机构试点巡视。对驻外机构开展巡视是巡视监督的延伸和拓展。派出1-2个巡视组对有参赞的驻外机构进行巡视试点,积极探索驻外机构巡视的新模式。对驻外机构的巡视,主要把服务国家外交战略、服务教育事业及驻外机构人员遵守政治纪律、维护内部团结等作为巡视工作重点,同时把巡视工作与代表部党组慰问看望馆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巡视进一步强化驻外干部的国家意识和政治意识,提高驻外处组的整体水平和服务国家公共外交的能力。 4.推进巡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巡视工作成果,修订现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巡视工作制度。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巡视工作规程》等文件规定。加强巡视工作成果运用,不断提高巡视报告质量,扩大巡视反馈范围,严格转办督办制度,强化整改落实监督,完善巡视回访制度。努力做到通过巡视监督制度的执行,达到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领导班子科学管理,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十八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观点、新论断、新任务、新要求:在反腐倡廉重要性上,提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全党必须警醒起来;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在反腐倡廉形势判断上,深刻指出新形势下,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在反腐倡廉工作思路上,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反腐倡廉侧重点上,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切实解决领导机构和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绝不允许搞特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近年来,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初步构建了体现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的现实状况与十八大的要求、人民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腐败问题在一些部位和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还不高,个别领导干部作风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政治斗争,我们务必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扎实有序地推进工作,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服务、为教育系统干部的健康成长服务。 2013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紧紧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项总任务,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一条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着力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1.严明政治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意志。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加强对十八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决策部署执行到位。二是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总目标总任务,实施积极的监督保障。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绩效管理,加强效能监察。加强对中央教育惠民政策等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惠民政策温暖学生、惠及群众。三是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加强对重点人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高校稳定大局。把监督检查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制定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以有效监督,提供有力保障,促进科学发展。 2.加强作风建设,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队伍。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求。一是抓好教育引导。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守共产党的精神追求。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十八大精神学习教育,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自信。二是抓好党内监督。结合年终总结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群众评议、重大事项报告和信访监督等制度。坚持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实践、严格党内生活锻炼,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三是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编写廉洁教育读本,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学科专业建设,进一步落实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充分发挥高校廉政研究机构和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倡廉道路、理论、制度,开展重大理论和实践研究,指导和推动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组织好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举办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暨高校廉政研究机构第六次联席会议。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大力推动“阳光治校”。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公开透明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一是深化对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的监督。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加强权力制衡,实施过程监督,严把高校“七个关口”。制定印发《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等三个政策文件,组织开展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专项巡视,严肃查处发生在高校科研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防范科研活动方面的风险。加强校办企业规范化管理,防范国有资产风险,维护校办企业和企业管理人员安全。二是深化公开工作。加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的公信度和实效性。做好“三公经费”公开有关工作。印发关于加强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立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三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坚持以德育人、以德修身、以德治教,使师德师风建设始终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宗旨相一致。 4.加强专项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的期盼作为工作的追求,把人民的态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化两个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治理工作,以贯彻国务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文件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八条治理措施;加大推进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治理力度,督促各省发布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公告,并对各省的公告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落实“一科一辅”要求。组织开展两个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着力规范办学行为,突出治理工作重点。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加强对公办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规范管理,研究制定禁止性措施,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落实收费办法,完善审批程序,严肃查处乱收费、高收费行为。治理高考招生中的“点招”问题,加强高校招生执法监察。三是着力加强行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创新行风评议方式方法,完善行风评议指标体系,继续组织开展教育行风评议工作。健全保障教育公平的规则程序和监管机制,用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四是着力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分析研究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对新的热点问题的研判。加强前瞻性研究,开展对高校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兼职情况的摸底调研,对高校管理人员、教师投资办企业情况的调查研究,强化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职管理,规范高校中层干部兼职行为。进一步加强对自主招生和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调查研究,加强对规范收费行为的管理。对社会反映的高校乱发文凭、乱办班问题进行深度调研,摸清底数,找到问题症结,提出对策建议。 5.创新体制机制,拓展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充分运用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果,紧密结合教育规划纲要实施和教育体制改革实际,加大防治腐败力度。一是制定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认真总结三部委《意见》实施情况,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反腐倡廉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经验,召开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总结和推进工作会议。二是积极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和反腐倡廉配套制度建设。监督保障《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落实,推进高校内部管理机制创新,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之间、反腐倡廉制度与教育改革制度之间协调配套。探索构建系统科学、客观有效的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制度执行力评估,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三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组织召开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直属高校纪委书记座谈会、各省(区、市)教育纪工委书记座谈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推动部党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举办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对高等学校监督机制建设进行科学论证,研究制定加强高等学校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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