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8-06-17 05: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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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党总支:

接省委教育工委宣教处急件及所电传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大学生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教电[2008]274号),要求积极做好组织大学生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通知印发你们,请你们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的形式,尽快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大学生中,组织本院、系大学生认真阅读和学习中央和地方主要报纸、网站刊登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候选人资料,积极参与评选投票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做好对大学生宣传教育工作。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大学生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

 

                        中共陕西中医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08617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大学生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高教)工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大力宣传表彰抗震救灾优秀学生的英勇事迹,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开展了“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616日,中央和地方主要报纸、网站将刊登“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候选人的事迹和照片。为切实做好学习宣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工作,现将组织大学生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票时间为616-21日,采用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两种方式。6151930,央视网将开通投票页面。可直接登录央视网(WWW.CCTV.COM),或点击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中青网、中青在线、光明网、中国广播网和搜狐网、新浪网、网易网、腾讯网、悠视网等网站的相关链接,进入“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公众投票页面参加投票。同时,每位候选人设有唯一的数字编号,手机用户可将候选人对应的编号,用短信的形式发至公益短信专用服务号码“10666116”(此号码不另收信息费)进行投票。同时,可登录各网站“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栏目发表对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感言评论,也可编写感言评论内容发至公益短信专用服务号码“10666116”。

二、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组织大学生参与评选投票的工作,广泛发动学生按照上述投票方式,登录相关网站或利用手机短信进行投票,发表感言评论。各高校校园网要迅速转载“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事迹,同时,利用校内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宣传阵地加强对英雄事迹的宣传。6月底,组织学生收看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特别节目。

三、各地各高校要把组织大学生参与评选投票,作为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有利契机,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具体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切实抓好落实。要通过组织大学生参与评选投票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学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德,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意志品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的浓厚氛围。

请各地及时将工作情况报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

                                            OO八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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