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陕西中医药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名额
1.专职辅导员:博士研究生3人,专业不限;硕士研究生4人,具有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教育学、法律、心理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等专业教育背景。性别比例原则上1:1。
2.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硕士研究生2人,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及研究生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奉献精神强;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合辅导员工作需要。
3.在校期间有学生干部经历,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6月1日后出生),有两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1日后出生)。
5.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应聘者,新疆籍少数民族,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
三、应聘程序
1.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证明)电子版于2020年6月15日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rsc@sntcm.edu.cn,压缩文件命名格式:“姓名-毕业院校-辅导员应聘材料”。
2.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资格通过者择优通知参加考核。
3.考核分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等环节,学校择优确定录用专职辅导员人员名单。
4.学校通知拟聘人员到指定地点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学校组织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学校在人事处网页对体检和思想政治审查均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岗位待遇
在政策范围内博士研究生及少数民族辅导员解决事业编制,其他人员为人事代理。待遇参考我校在编在册职工。
五、有关事项
1.应聘环节相关信息和通知均通过陕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ntcm.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注意及时查看。
2.学生干部指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团组织或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校级注册社团正副主要负责人,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的其它干部。学生干部经历需有任职单位(院、系或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经办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2);辅导员工作经历需有任职学校组织、人事或学生工作部门的书面证明;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有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
3.如发现应聘者提供材料不实、有违纪违规现象并经查证属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终止聘用。录用人员2020年7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将终止聘用程序。录用人员上岗后若发现其个人档案材料不实,学校将解除合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9-38185330
Email:rsc@sntcm.edu.cn
附件:1、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2、证明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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