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对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相关法规政策,充分体现团结协作和对工作精益求精的精神,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的发展规划,制订上报研究生招生计划;
2、在学院招生委员会指导下,负责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写、印发及招生宣传活动的组织;
3、负责研究生招生报名的资格审查、寄发准考证;
4、在学院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及学院纪检委的监督下,组织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录取工作;
5、将当年上级下拨的招生计划名额,分配给各系(部),并审核上报;
6、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招生数据和信息;
7、负责组织研究生新生报到和招生的来信来访等的接待工作;
8、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总结和调研(报告);
9、负责研究生的学籍和档案管理;
10、草拟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制度和文件;
11、初审研究生休学、复学、退学申请和办理有关手续;
12、初审研究生毕业、肄业、结业、发放毕业证书;
13、编制在读研究生名册、装订情况登记表;
14、负责研究生处国有资产的购置和监督管理;
15、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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