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陕西中医药大学是陕西唯一一所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2年 ,总占地面积
学校现有教职工2650人(含两所直属附属医院),副高以上职称专任教师42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19名、兼职博士生导师15名、博士后导师2名。学校拥有张学文、郭诚杰2位“国医大师”,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9人,有国家级、省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指导老师43人,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省“三五”人才18人,陕西省名老中医、名中医32人次,省级优秀教学团队8个。
学校开设21个本科专业,拥有中医学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全日制在校生1383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120人,本专科生12641人,留学生71人。学校有国家级、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8个,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共20门,近五年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7项,其中一等奖2项。
学校坚持“科技强校”战略,形成了以中医中药为主,结构比较合理,层次比较齐全的重点学科群。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7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0个。有各级科研平台31个。近五年,学校承担了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600余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39项。学校编辑出版的学术刊物《陕西中医学院学报》、《现代中医药》是省级优秀刊物。
学校先后同俄罗斯、韩国、马来西亚、美国等国家和台湾、香港等地区的高校建立校际合作交流关系,设立“马明仁留学生专项奖学金” 解决留学生学习生活困难。是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和“三秦奖学金”的院校。
二、学校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年。学校党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四个一流”建设,全面启动全国一流的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工作。2016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是:颁布实施“十三五”规划,认真做好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的申报工作,积极推进大学和研究院融合发展,加快推进陕西中医药博物馆建设,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推进第二附属医院新院建设。学校要围绕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创新人事管理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学科建设龙头地位、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优化服务保障体系、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等十个方面的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为建设国内一流的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2016年收支预算编制依据和测算说明
2016年度预算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收支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我校2016年基本经费、我校办学规模、学杂费的收缴率及学校科研事业发展预计的当年事业收支编制。
2016年全年部门预算收入24235.9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5114.32万元,事业收入12652.19万元,其他收入3008.92万元,年底实户资金3460.55万元。
四、教育收费标准
陕西中医学院教育收费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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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退费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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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高等教育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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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成人)高等学校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在入学后一个月以内、两个月以内、三个月以内,三个月到第二学期的一个月以内要求退学的,分别按扣除学费和住宿费总额的10%、30%、50%、75%后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入学超过第二学期一个月的不再退费。 陕价费发【2000】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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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 科 学 费 |
文法财经类 |
元/人.学年 |
3500 |
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陕价费发[2002] 85号、【2003】86号、【2004】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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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外语类 |
元/人.学年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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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医专业 |
元/人.学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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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升本学费 |
元/人.学年 |
按同等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
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陕教资[2006]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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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究生学费 |
元/人.学年 |
按生均培养成本由双方协商议定 |
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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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职类专业 |
元/人.学年 |
5500 |
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陕价费发 [2002] 85号、 【2003】86号、【2004】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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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人教育全脱产 |
元/人.学年 |
成人高等院校的全脱产班按普通高等学校相同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
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78号、陕价费发[2002]85号、陕价费调发[1998]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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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人教育半脱产 |
元/人.学年 |
按全脱产班相同专业学费标准的75%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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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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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带暖气公寓 |
元/人.学年 |
650 |
陕价费函【2000】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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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暖气、卫生间公寓 |
元/人.学年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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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新建公寓(4人间) |
元/人.学年 |
1200 |
陕价费函【2003】1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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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新建公寓(6人间) |
元/人.学年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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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项目 |
坚持自愿原则按实际开支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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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制度和学生资助政策
6、学校财经委员会名单
主 任: 周永学
副主任: 李 宇(常务)
刘新平
委 员: 杨文潮 年亚贤
财经委员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
办公室主任:杨文潮(兼任)
7、财经委员会议事规则
按照财经委员会章程(试行)规定,财经委员会受理议题的范围: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责成研究的议题;学校计划财务处提交的议题及3名以上财经委员会委员联名提交的议题。
议事实行回避制和例会制,采取现场会议讨论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召开财经委员会以到会委员人数超过应到委员人数的2/3为有效,一般事项以到会委员同意票数过半为通过,重大事项以超过2/3为通过,并且要征求未出席会议成员的意见。
六、省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各类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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