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5 18:11:00来源:新闻网
11月15日上午,国资处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实验室危险废物标识统一更换说明会。会议由国资处副处长王芳主持。
王芳要求各院(系、实验中心)严格按照国家最新规定,统一更换危险废物标识。她强调,实验室安全措施和手段要与时俱进,各部门要共同努力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教学科研实验工作有序进行。
国资处工作人员根据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对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区标识、废液桶(箱)及动物尸体冰箱的标签填写内容、规格尺寸及张贴注意事项等作了详细说明。
教务处、科技处及各院(系、实验中心)负责实验室安全的相关人员参加本次会议。
(2023年11月15日国有资产管理处来稿 文/薛香莲 审核: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