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11 09:51:28来源:新闻网
2022年9月8日下午,我校在5125会议室召开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博士、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基本要求》(简称《基本要求》)征求意见工作会。副校长杨景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专硕学位点负责人、教指委代表、培养基地代表、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及研究生院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杨景锋主持。
杨景锋介绍了《关于委托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博士、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基本要求)的通知》要求,指出要深刻认识博士、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基本要求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及征求意见工作的重要性。
研究生院院长王斌就教育部下达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工作背景,中医、中药学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制定工作进展,工作任务安排等问题向与会人员进行了汇报,并解读了中医、中药博士、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基本要求。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史传道、护理学院院长刘芳对本学院专业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基本要求征求意见进行了汇报。各专硕学位点负责人、教指委代表、培养基地代表、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站在不同角度对专业学位论文分类及分类评价、论文结构、论文字数、综述和目录内容等要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最后,杨景锋总结会议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专硕学位点负责人和与会代表意见要高度重视,尽快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二是研究生院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提交工作。三是各培养学院要注重对研究生的过程培养,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专硕分类培养要求,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022年9月10日研究生院来稿 文/陈丽 审核:王斌)